明治十七年华族令

2008-05-07 来源:网络  【 评论:0 收藏
  明治十七年七月,制定了华族令,把华族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5 等,爵位由男子世袭。明治二年在版籍奉还的同时,已经把公家、大名称为华族,根据华族令,对国家有功劳的人也列入华族授与爵位。新华族共26 名(萨12、长8、土3、肥2、其他1),旧公家原则上根据家世授与子爵以上爵位,对大名华族则考虑到原有的石高()和在戊辰战争中的表现而授与男爵以上爵位。公爵为原五摄家和维新功臣三条、岩仓、岛津(两家)、毛利,再加上旧将军德川共计11 家。大久保、木户之子以及旧琉球藩王尚泰授与侯爵,伊藤、山县、黑田等被授与伯爵。明治二十年板垣主张华族论,结果,大隈、后藤、胜等一起被授与了伯爵。华族会馆(明治七年设立)带有华族的监督机关的性质,明治十五年废止了部长局,会馆变成了社交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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