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春红向富山县警察本部提交的“告诉状”表明,今年6月18日,因为她不肯讲出自己的手机号码,这家缝制公司的一个管理人员就抄起椅子并用手掌数次殴打她的头部和脸部,造成其头部受伤。至于向警察本部“告诉”的理由是:冰见警察署介入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果是“此事是因为施春红向管理人员啐吐沫造成的”。显然,这种调查结果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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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施春红2006年12月来到日本。2007年12月由研修生转为实习生。她一直没有能够在契约上写明的公司工作,而是在该公司所属的一家分公司工作。
因为6月18日受辱事件的发生,施春红6月24日从公司宿舍搬了出来,得到“外国人研修生网络•福井”的保护。7月6日,施春红向富山县律师会提出了人权救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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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县警察本部则向媒体表示:“负责此案的冰见警察署在调查过程中的行为都是恰当的。”(黄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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